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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建设局关于农村生活污水独立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建设局就农村生活污水独立处理设备委托吴江市盛泽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采购,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代理机构就该政府采购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参与谈判。

  一、 谈判编号:SZCJ2017-WJ-T-022号

  二、谈判内容:农村生活污水独立处理设备(具体见谈判采购文件)

  三、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自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5下午17:00(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四、谈判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A、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包含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谈判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提供投标设备的生产制造相关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4、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谈判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谈判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13: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时间:2017年6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谈判保证金及采购预算: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账户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营业部

  账 号:541768100853

  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随同响应文件在开标(或谈判等)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谈判保证金;

  2)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签订备案生效的合同、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方可办理退还事宜,因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肆万元整(?940000.00)

  七、其他事项:

  1、交货及完工期限:采购单位通知乙方交货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项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桥南村、七庄村、沈家村,具体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

  2、勘察现场:

  (1)响应单位需对现场环境等进行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所有情况后选择合适的产品进行投标。各响应单位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响应单位自理。

  (2)响应单位未根据勘察现场情况主观选择产品进行投标的,响应单位将可能承担一旦成交但设备不符合现场使用需求而被退货的风险,同时须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请各响应单位慎重选择投标。

  八、联系单位: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联系电话/传真:0512-65238816/65238892 联系人:庄天扬

  2、采购单位:吴江市盛泽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希 联系电话:0512-63959845

  3、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4、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12-6398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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