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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醴陵市A线截污干管非开挖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A线截污干管非开挖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7〕1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醴陵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醴陵市A线截污干管非开挖修复工程。

  2.2建设规模:滨河路污水主干管是一条截污干管,管径为DN600-DN1200,于2009年沿江北滨河路敷设完成,截留污水经4号泵站输送至仙桥污水处理厂。本次招标为对A线4号泵站至醴陵大桥约3公里存在漏损渗水的管道进行非开挖修复。本项目污水干管结构性缺陷351处,功能性缺陷76处。整体修复管道2137米,局部修复管道1155米,疏通管道2840米,整体修复采用原位固化法(CIPP),局部修复采用局部树脂固化法(d1000以下管径)+不锈钢双胀法(d1200管径)。项目投资约1900万元。

  2.3建设地点:醴陵市滨河路。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实行保修。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施工);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相关入湘企业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要求如下:

  1)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3)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配备为: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且年龄不得超过60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

  4.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 综合评估法( Ⅱ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3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名: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

  帐号:800144251902019

  5.4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各投标人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双休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大厅服务台(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办理相关备案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此项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出席时提供。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学历证;

  8)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9)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

  10)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社保部门出具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近一年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且开具日期必须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时间段内,下载打印件及扫描件无效);

  13)湖南省外企业《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及《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省外企业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

  说明:1.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相关规定,已更换为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以外,以上1—11项原件必须当场提供,12-13项原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3.投标申请人在按照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提供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料后,不得随意变更人员,若确需变更人员时,必须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招标人及监管部门的同意并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后才生效。

  6.2 招标文件择期另行发售,每套售价500元(含技术标资料,售后不退)。

  6.3 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答疑将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发布时间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23359096。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8.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

  8.2不是在醴陵市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单位,鼓励在醴陵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独立核算性质的分公司,由此分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财务结算工作本项目予以优先保障、优先拨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醴陵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地址:醴陵市魏家湾147号

  联系电话:130551179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湖南省醴陵市中山南路194号二楼

  联系电话:0731-2367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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