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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辰溪县火马冲镇及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火马冲镇及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辰发改环资[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辰溪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火马冲镇及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湘智招字[2017]第0342号

  2.3建设地点:辰溪县火马冲镇淡家坪村

  2.4规 模:目前一期工程投资为3654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管网工程,采用AAO处理工艺,处理能力0.5万m3/d。主要建设:办公综合楼、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事故池、预处理水解池、消毒池、AAO池、二沉池等土建设施及配套设备安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共5.4km,其中:污水收集管径DN1300,长度2.1km,管道材质耐腐蚀钢筋砼管;污水收集管径DN700,长度0.8km,双壁波纹管;污水收集管径DN400,长度1.3km,双壁波纹管。建设尾水排水管1.2km,管径DN400,双壁波纹管。建设再生水回用管网共5.75km,其中:管径DN400,长度2.6km, PE材质;管径DN300,长度3.15km ,PE材质。

  2.5工期要求:暂定180天(日历日)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8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3.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 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 或 注册结构师二级及以上 或 给排水专业 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 环境 保护 工程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且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且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报名现场查询,纸质材料与网上查询信息应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3.7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都须提供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16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要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由牵头人委派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设计负责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并携带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手写无效,开具在公告报名期间内)原件;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原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5、设计负责人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施工员岗位证、质量员岗位中、安全员岗位证及C证原件;8、拟投入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社保原件(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9、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10、省外企业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或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截图;11、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2、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6.2报名地址:辰溪县建设环保综合大楼5楼。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4报名资料现场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原始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须胶装成册),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应当一致且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受。

  6.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辰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745-5259933;项目督促人电话:13787592430。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投标人须在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按规定提交诚信投标承诺书及单位、人员印鉴及签名留存表(详见附件);

  9.2 严格执行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制,工地现场实行打卡签到。关键岗位人员指模采集由工地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辰溪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50745407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8楼1806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745-2238299

  电子邮箱: 1983416265@qq.com

  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报名及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均须提交)

  诚信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为了体现我公司实力和对参与项目竞争的诚意,我公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辰溪县投标活动,不扰乱辰溪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二、参加辰溪县项目的竞争,是在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下进行的,是自主、自愿的情况下参与辰溪县项目的投标。不是以收取管理费为目的的,不是出借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不是出借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参与围标。

  三、在中标公示期满至中标通知书有效期满前,招标人可在任一时间点发函要求我公司签订不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书面合同。

  四、在投标活动、合同洽谈、工程款的拔付、项目实施过程中,均由我公司在投标前已办理6个月社保的人员负责,如发现不是上述人员,则视为我公司出借资质,或违法分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五、报名成功并领取招标文件后,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视为不诚信投标行为,取消本企业在辰溪县范围内3个月的投标资格,视为《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其他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六、施工过程,未经建设和监理单位同意,不按照递交的技术文件承诺的进度节点安排工期的,不按承诺的劳动力数量、机械设备进行配置,不按承诺的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建设临时设施,以上行为均视同虚假投标,视为《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其他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七、严格执行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制,工地现场实行打卡签到。关键岗位人员指模采集由工地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如在工程施工中存在以下情况则视为视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即挂靠施工):①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第一次工程会议或监理方强调必须参加的会议;②连续两次不参加工程例会;一个月内两次不参加工程例会的的情况发生两次;③累计五次缺席工程例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例会的;④三次离开工地前未向监理方或发包方提交书面报告;⑤一个月内在工地时间不足五分之二;⑥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的三分之一。视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投标中的欺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视为构成犯罪,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同时可按工程造价(或其一定比例)作为涉案金额追究投标人的刑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八、提供我公司印鉴及该项目主要人员印鉴和签名留存,具体表格如下: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印鉴及签名留存表

  项目名称:

单位印鉴

建造师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施工员签名

法定代表人印鉴

安全员签名

设计负责人签名

质量员签名

  以上承诺内容作为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以及约定的处罚(以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拓展表格,提供2个单位相关信息)。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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