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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由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都发改审【2017】150号 关于核准盐城建宜环境水务有限公司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建宜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建宜环境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机电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服务等伴随服务工作;项目规模约11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居委会境内。

  2.3工期要求: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单位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且做好与本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承包单位的多工种配合和协调工作,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4. 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及供应能力的厂商。

  3.4.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4.3 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4.4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5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2012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污水处理厂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类似业绩【单项合同总价不少于800万元(含800 万元)】(业绩材料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以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材料至少应包括工程承发包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工程造价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

  3.4.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法入围”,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2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5.2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3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即日起至2017 年 7 月 5 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 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200800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请还未办理江苏CA的投标人尽快办理,同时完善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暂无需现场原件审核,网络提交即可),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

  因新启用CA和诚信库,已适当延长了报名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请各投标人尽可能在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工作时间操作,其他涉及会员系统操作也请尽可能提前进行,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新点软件公司(0515-69083422)。因无法正常操作而错过报名期限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其他

  8.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8.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5-86663587;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6663713、69083713。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建宜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东进路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3楼

  联 系 人:曹华 联 系 人:尹桂云、刘溶溶

  电 话:13914641366 电 话:15995181898、188619836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7652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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