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城区康达东路及金城大道至永安南路段污水管网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莲花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工程施工实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莲花县县城,全长1.5公里,总投资约827万元,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业绩:投标单位需具备顶管施工技术和经验,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本工程开标日之前,以竣工验收表中的备案机关时间为准,并在江西省建设工程中标信息网可查询的)施工完成过单项中标金额8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800万)污水管网工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省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手续原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投标者自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7日在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资料。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莲花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9-7221112
监督机构:莲花县招标办 联系电话:0799-7226722
代理机构: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9-623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