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昌黎县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黎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黎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编号:GXTC-1761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轩铭
项目联系电话:88019358-830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昌黎县城乡建设局
地址:昌黎县城乡建设局碣阳大街附近
联系方式:张楠 180316504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鲁轩铭 88019565-83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 (2)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12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接待室(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付款单位的盖章确认的开票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是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昌黎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