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湖大道一期环湖污水管道施工便道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姚市牟山湖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并由余姚市牟山湖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合同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环湖大道一期环湖污水管道施工便道工程一标段(K0+000?K3+320)
2.2工程地址:余姚市牟山镇
2.3工程造价:约190万元
2.4工程规模:全长3320米,宽4米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评定标准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招标范围:便道塘渣填筑、圆管涵及箱涵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工商注册地在余姚市域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任务量应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16]200号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3.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从余姚市招标投标网站(www.yyztb.gov.cn)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
4.2本工程投标人自备计价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软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单位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13日下午2:0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牟山镇分中心社保中心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⑴经全国检察系统查询,近5年内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行为;
⑵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余姚市招标投标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及其人工工资担保等相关信息在信息系统中未显示审核通过;
⑷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7.2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10:0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余姚市牟山湖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余姚市牟山镇金牛中路123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74-626590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於工、张工
电 话:0574-62835506、6283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