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及配套管网污水提升泵站施工用电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7]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小店区。
(1)厂区部分:工程由10kv石沟线51支16支国开农支11杆接电至污水厂厂区,线路长约1000米,末端新建1进2出计量环网柜1座,315kVA变台7座。
(2)污水提升泵站部分:工程由10kv大村1#线10#环网柜104间隔接电至泵站,线路长约600米,新建315kVA变台1座。工程总投资额约400万元。
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系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13日8:00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开标地点: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招标厅。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联系地址:太原市学府街114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7035105
招标代理: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 系 人:张宏、渠志云、李莉、李延才
联系电话:18234090694、18635582866
备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录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