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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阳离子絮凝剂(固体)聚合氯化铝铁(液体)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17-7-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阳离子絮凝剂(固体)聚合氯化铝铁(液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MDCD-2017-032

  (2)项目名称: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阳离子絮凝剂(固体)聚合氯化铝铁(液体)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采购预算:阳离子絮凝剂(固体):26000元/吨;聚合氯化铝铁(液体):850元/吨。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项目报价无效。

  (5)服务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河街石洋村

  服务期限:三年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投标申请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质量要求,且具有省级以上药监部门的生产批准文号。

  3、投标申请人为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申请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合格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申请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7、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近5年内无违法和违规行为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7年7月6日上午9:00起至2017年7月12日下午16:30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沁园铭城二期4栋608号。

  四、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报名时请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受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及第二项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核的投标人必须满足公告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其资格审核将被拒绝)送达到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沁园铭城二期4栋608号,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五、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14:30 分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14:30 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六、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石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琴 电 话:1898606411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沁园铭城二期4栋608号

  联 系 人:张缨 电 话:027-6970082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69845629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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