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絮凝剂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前来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参与投标。
一、招标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
二、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絮凝剂采购项目
四、项目预算价:211999.98元
五、招标文件编号:XGCG2017-46
六、谈判内容:絮凝剂采购,技术要求: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分子量>1000*104,阳离子度10%—15%性状为白色颗粒,溶解时间小于40分钟,适合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的脱水工序。备注要达到产出至少1.5kg/t以上、含水率为80%左右污泥的效果,否则不予验收。数量6吨。
七、报名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絮凝剂的近一年(2016年6月至今)的第三方(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检测报告原件,检测内容包括该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检测报告加盖CMA章;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提供(2)-(4)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企业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00.00 元/份,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3000.00元整(以支票或电汇方式缴纳)
账号:65001611600052503539
行号:105881000454(建行开发区支行)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下午16时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523号秦基大厦D座1606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侯亚娟
联系电话:0991-3713624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0991-3763363 0991-377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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