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大发改〔2017〕23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大发改〔2017〕比选备字41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自贡市大安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自贡市大安区回龙镇场镇截污干管工程—污水排水工程 |
建设地点 | 大安区回龙镇回龙场社区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7年07月开工,建设工期30日历天,2017年8月20日前全面完工。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提升泵站建设,从回龙场社区吊钟桥至回龙镇中学采用截留式合流,规划新建场镇雨污分流制,修建截污杆管总长L=820m,管径dn400,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污水加压管总长L=650M,管径dn100,管材为PE管,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资金 | 194万元,财政新增预算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本项目不提交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自贡市大安区回龙镇场镇截污干管工程—污水排水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建造师资格: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具有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不含称号)。 ②比选保证金采用A种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账单上注明 “自贡市大安区回龙镇场镇截污干管工程—污水排水工程比选保证金”,并在随机选择比选被邀请人前把“银行进帐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传真:0813-2210716);。
(4)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 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7年07月1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7月13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大安支行
账 号: 5100161530805150079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190.09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7年07月14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二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自贡市大安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回龙镇恒丰路51号
邮 编: 643010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15182623833
传 真: 0813-2210716
电子邮件(E-mail): 273910538@qq.com
2017年07月10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