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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张家瀛村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邱隘镇张家瀛村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7]70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邱隘镇张家瀛村

  项目规模: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10382米,管径为De160-De315,新建雨水管道总长约3318米,管径为De225-De300,新建玻璃钢化粪池938座,新建隔油池9座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1337.75万元

  工程造价:12976118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雨污水管道铺设、化粪池新建、道路路面破损修复等施工工程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 ② 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其他要求: 投标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 300 万元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指含有污水管接户的污水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①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工程特征、类型等无法认定的,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等证明材料。】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 60周岁以下的 临时建造师 )贰级及以上,同时提供近六个月(即 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它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2、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在系统中具有 A 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同时在上述标段中标; (适用于多标段招标项目)

  3.6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或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或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要求入围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投标保证金提交

  投标保证金: 贰拾肆万元 整

  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转帐支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16时0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号:81160101302148876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邱隘支行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注:1、投标人不以公司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将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至招标人账户后才可退回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工88410689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18957429990、5586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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