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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本岛雨污水排放口污水截流工程―兴湖路截污工程永久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2017-THXM020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

  林工:0592-59091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许鹰珑:0592 - 5138721

  采购项目名称:本岛雨污水排放口污水截流工程―兴湖路截污工程永久用电工程

  来源:非市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岛雨污水排放口污水截流工程―兴湖路截污工程永久用电工程,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6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前述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2:00:00]或下午[2:30:00-6: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若邮寄,邮资自理)

  采购文件售价:招标文件¥200元 / 份、图纸及清单售价¥1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8月4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 8月4 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开标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许鹰珑:0592-5138721

  其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开户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思明支行

  账 号:410002451920001548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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