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日溪乡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日溪乡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ZFKTZB-2017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雅莲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35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日溪乡
联系方式:林勇87935205/19806566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雅莲0591-8780350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项) |
技术指标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日溪乡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 |
1 |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 |
52.5 |
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的指定地点(以合同签订的具体地址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半。 |
林勇87935205/1980656672 |
日溪乡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企业出具的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有简易实验室,具备自检、分析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合格证书(污水处理工)的相关人员至少6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运营上岗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8)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综合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F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