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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泰兴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TXS20170708701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

  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 1套。

  四、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价:2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并验收合格付到合同价的90%;余款一年后一次付清。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工作日内产品供货到位,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同时免费提供操作教材和相关的培训服务。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相关资质证书,代理商还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在中国销售总代理的投标专项全权授权委托书,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2)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金额:2000元

  缴纳账户户名: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1766344052501958

  开户银行: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

  缴纳方式:电汇

  2、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汇款单据,到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

  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14 日 9 时。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鼓楼东路东首)六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济川街道阳江路中段 地 址: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5办公室

  邮 编: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申炳慧 联系 人:钱钱

  电 话:0523-82363322 电 话:0523-87766517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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