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于庄村污水管道改迁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项目法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水北调办公室,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水北调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水北调总干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于庄村污水管道改迁工程
2.2、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道进出口工程、敷设污水管道工程、道路破除恢复工程。进口工程为1座集水井,出口工程为1座跌水井;敷设污水管道全长998m,管径Φ600mm,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二级承插排水管,均为开挖排水管道沟槽施工;部分污水管道是在现状村内水泥硬化路面下敷设的,施工过程中需对部分硬化道路进行破除并修复。
2.3、招标范围:南水北调总干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于庄村污水管道改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7、总投资:约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3.7、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非法分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11室)报名登记。
4.2报名登记时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可为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类似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登记证明。
4.3招标文件:500元/单位,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水北调办公室
地 址:管城街47号
联 系 人: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200933
招标代理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11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话: 0371-55390338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