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7】094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模式采取BOT模式,建设资金由中标人出资,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
招标编号:伊公采购代【2017】074号
建设地点:洛阳市伊川县彭婆镇
资金来源:其它资金
预算金额:137674700.00元
1、工程概况: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拟建于彭婆镇西高屯村,占地114亩,建设规模3万吨/日,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A²/O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国家一级A标准。
2、招标范围:
项目全部费用的资金筹措、项目建设期施工和管理、设备采购、项目的运营管理、移交前的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项目的无偿移交手续。
3、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备案标准。
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6、建设周期:18个月。
7、投资要求:本工程采取“BOT”方式进行建设。
投资建设模式要求:①中标人在项目地(伊川县)成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专门承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具体负责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的实施,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承接本项目中乙方所有权利和义务。②中标人资金投资收益依据其中标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收益率依据相关政策计算。
8、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近期交纳社会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和明细为准并提供网络查询途径及查询密码。(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
4、投标人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且三年均有盈利(应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过的财务报告原件)。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并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近三年在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具有2万吨/日以上(含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或证明资料)
6、报名企业开标时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犯罪档案记录;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于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每日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2015、2016年度审计报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业绩证明资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并提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7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7971555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378911/13653881068
邮 箱:zbb68330310@163.com
地 址:伊川县文化南路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