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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罗田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8-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资格预审条件

  罗田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已由罗田县人民政府以《关于罗田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罗田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罗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均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罗田县财政局下达的罗财采计(2017)52号,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罗田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罗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编号:LTZB201708

  (4)项目地点:新建12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位于罗田县凤山镇北丰集镇、骆驼坳镇、白莲乡、匡河镇、大河岸镇、白庙河镇、九资河镇、胜利镇、河铺镇、平湖乡、三里畈镇、大崎镇。

  (5)项目设计规模及建设内容:

  新建凤山镇北丰集镇污水处理厂、骆驼坳镇污水处理厂、白莲乡污水处理厂、匡河镇污水处理厂、大河岸镇污水处理厂、白庙河镇污水处理厂、九资河镇污水处理厂(含大别山游客服务中心的污水收集)、胜利镇污水处理厂、河铺镇污水处理厂、平湖乡污水处理厂、三里畈镇污水处理厂、大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共12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的管网124.50公里。近期日处理能力0.90万吨,远期日处理能力2.26万吨。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只考虑近期设计规模,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水质标准。

  污水处理厂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粗细格栅池、调节池、A2/O生物池、沉淀池、人工湿地、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处理池;建筑物为综合楼、配电间、合建工房等;配备供配电、照明、防雷、接地系统及电气设备控制系统,自控、仪表及监控系统。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内道路、围墙、厂内管线工程和绿化工程等,以政府审定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表1-1 罗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建设规模汇总表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处理规模(吨 / 天)

配套排水管网总长(米)

近期

远期

1

三里畈镇污水处理厂

2500

4000

20704

2

胜利镇污水处理厂

2000

5000

18259

3

九资河镇污水处理厂

1000

4500

14176

4

匡河镇污水处理厂

600

2000

14254

5

河铺镇污水处理厂

600

2000

10544

6

大河岸镇污水处理厂

500

1300

11462

7

骆驼坳镇污水处理厂

500

1000

11985

8

大崎镇污水处理厂

400

1000

7150

9

白庙河镇污水处理厂

400

800

4958

10

平湖乡污水处理厂

200

400

3917

11

白莲乡污水处理厂

200

400

4374

12

北丰集镇污水处理厂

100

200

2714

13

合计

9000

22600

124497

  本次PPP项目污水处理厂规模按近期0.90万吨/天设计;出水计量、出水在线监测和建筑物按远期设计;其余构筑物按近期设计,预留远期用地。

  (6)项目投资规模:12座新建污水厂投资额为4060.78万元,配套管网投资额为6250.56万元,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0311.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361.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1956.29万元、预备费约745.45万元、建设期利息约194.52万元、流动资金53.26万元)。项目最终实际总投资以政府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7)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本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本项目设计由中选申请人完成。

  (8)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9)运作模式: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中标申请人与罗田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在项目PPP合作期间,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公司对服务范围内的污水进行处理、管网进行维护,并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及管网服务费,以获得合理收益。合作期满后将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10)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0%,约为3093.40万元,其余资金可通过融资获得。

  (11)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罗田县人民政府授权罗田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与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其中:罗田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占股暂定为10%,社会资本占股暂定为90%,项目公司设立在罗田县。

  (12)设计进出水水质:本项目处理污水以居民生活污水为主,不含工业废水。污水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具体进水水质及出水标准如下:

项目

COD

( mg/L )

BOD 5

( mg/L )

SS

( mg/L )

NH 3 -N

( mg/L )

TP

( mg/L )

TN

( mg/L )

进水水质

≤200

≤ 110

≤ 150

≤ 15

≤ 3

≤ 30

出水水质

≤50

≤ 10

≤ 10

≤ 5

≤ 0.5

≤ 15

去除率 %

≥ 75.0

≥ 90.9

≥ 91.7

≥ 66.7

≥ 83.3

≥ 50

  (13)回报机制:由于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并未出台收费标准、收取方式。因此本项目拟采用“政府付费”的方式,由县财政统一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及管网服务费。

  (14)本项目若申请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专项债券,专项债券资金优先用于配套管网建设,根据专项债券下达额度,相应扣减本项目的管网建设投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主体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净资产连续两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以经审计的2015年和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能满足本项目投融资建设的需要。申请人须提供用于本项目的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证明(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以后开具),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金实力证明的申请单位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5)业绩要求

  截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需具有五年以上的城乡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运营经验与成功案例。

  建设、运营业绩需提交项目合同原件,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进入商业运营的书面证明等材料;或者提交项目合同原件,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凭证;或者提交项目合同原件,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商业运营文件。

  (6)无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须提供注册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截止出具之日止前三年申请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出具时间均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申请作无效处理。

  (8)法律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以承诺函的形式申明并保证:

  在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申请人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不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申请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财产没有被法院扣押、冻结或查封,经营活动没有受到任何限制。

  在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申请人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在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申请人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9)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10)其他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及其控股子公司具有的资质和业绩视同一申请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业绩。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综合评分法。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不超过7家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申请人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超过7家时,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设定的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取排名前7名的参加本项目下一阶段竞争性磋商活动。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采购活动。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发售文件地点:招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田分中心四楼招标代理窗口(地址:罗田县凤山镇民建街23号,老电影院对面原疾控中心)领取文件,领取文件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

  (3)报名方式:申请人携带证明材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等同注册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也需提供)。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正三副)及相关原件须于北京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9:30前送达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田分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地址:罗田县凤山镇民建街23号,老电影院对面原疾控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1)采购人:罗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635888863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罗田县城南新区凤城二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0725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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