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崇信县新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崇信县新窑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CXJYZXZC2017073
二、采购内容级预算:(共一包)
内容:新窑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PPP全流程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预算:20万元
注: (1)高于预算将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7、潜在供应商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司鲜章留存。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8日,每日上午 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在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河西区电子政务大厅三楼)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不含节假日。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10时 00分,地点为: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滨河西区电子政务大厅三楼)。
2、谈判时间:2017年8月11日10时00分
3、响应性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621 1703 6410 4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崇信支行
开户行地址:崇信县滨河西区县财政局楼下
(1)供应商第一次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2)供应商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供应商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3)供应商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信息用途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登记号为: CXJYZXZC2017073
(4)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崇信县新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崇信县新窑镇赤城街道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18793377231
招标机构: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崇信县滨河西区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0933-6128788
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