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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青冈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自控设备和工艺管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XH(SG)2017-0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青冈县排水管理处自控设备和工艺管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青冈县排水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青冈县排水管理处自控设备和工艺管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青冈县

  2.3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自控设备和CASS反应池、调节池、风机房、过滤间、深度脱水间、压力管道、紫外线消毒间设备采购及安装,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5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工程款支付: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年内结清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3.6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 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4 时00 分至16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20号万象上东D座3207室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在投标登记时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进行投标登记时则不需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工长(或施工员)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项目小班子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三方出具的在投标登记期限内的《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外省投标人需要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注: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不允许再次报名,报名成功的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中标后查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8月30日9时30分,地点: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黑龙江省青冈县排水管理处

  联 系 人:0455-32355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欣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20号万象上东D座

  联 系 人:关先生、邵先生

  电 话:0451-87022777-8006

  邮 箱:hljxhzb@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83.9971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00至2017年08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20号万象上东D座3207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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