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泰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焦庄村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阎村镇焦庄村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区阎村镇焦庄村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HTC-2017-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洪剑
项目联系电话: 683692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焦庄村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政府
联系方式:刘科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泰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洪剑 6836925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层100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阎村镇焦庄村小水河旁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50m3/d 合同估算价 130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招标范围:焦庄村:现有住户近500户,约2000千人左右,占地约66万平方米,日产生活污水量约为120m3。周边企业:薄涛制衣厂、丰荣飞机维修厂、首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等,主要排水为生活污水,约为30 m3,以上范围内所需的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浦发水提升泵、污水回流泵、成品设备房(含空调等电器设备)及深井土建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已竣工的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北京市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外地进京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30 至 2017年08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层1007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