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污水处理扩建二期工程(一体化氧化沟)已由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海胶投字﹝20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星橡胶加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星橡胶加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星环保站
规模:一体化氧化沟2000m³,新厌氧池配套设施、设备等。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3.3投标人须提供所在地(项目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关于单位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档案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胶集团金星橡胶加工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不接受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金垦路1号兆煌湖景大酒店1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星橡胶加工分公司
地址:海南省国营八一总场
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0898-23762346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淇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海垦路绿海大厦7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898-6891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