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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平远县医疗养生保健中心医疗卫生区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医疗养生保健中心医疗卫生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7]175号等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标人为平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512.9平方米,配置2台污水处理设备,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00立方米/天,事故应急处理规模为200立方米/天。

  2.2 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3 预算审核造价: 4083281.64元

  2.4 工程地点:平远县大柘镇柘东路东边

  2.5 建设工期: 200天(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需提供 / 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符合任职条件的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省外企业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1、自2017年2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

  √来人报名 (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1.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临时建造师证书(如使用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的须同时提供单位聘书)复印件、或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打印页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4.1.6、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公布的信息截图(附名单及对应职务)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或证明);

  4.1.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1.8、省外企业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1.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4.1.10、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复印件;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交原件核查(资质证书副本除外),网页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一式一份。

  4.2、报名时间:2017年 8月23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2017年8月23日下午16:00分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或电话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到指定地点购买: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工会大厦十二楼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 月14日10:00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 标 人: 平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办公地点: 梅州平远县教育路82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 0753-882192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梅州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工会大厦十二楼

  联 系 人: 曾工  联系电话: 0753-225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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