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开发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施工工程已经由立项部门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州开发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连云港海州开发区
3.工程类型:市政工程
4.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内容:污水管网、土石方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5.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A、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企业自身、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企业自行承诺);
B、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对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非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四、投标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单位可以从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栋3楼3层)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
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进行报名: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从中国招标网会员系统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会员系统打印的招标公告(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与本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证书、安全员证书、质量员证书、材料员证书原件、资料员证书原件;另提供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动合同原件(有效期内)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的2017年1月-2017年6月的参保明细(便于网上查询)。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留存代理公司;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散装材料。
五、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为止.
招标人: 连云港昊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栋3楼3层
代理机构邮编:222006
代理机构传真: 85110823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67529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