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吉林大学口腔医院,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2.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
2.4项目地点:长春市。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考核证书。
3.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有良好的业绩和企业信誉,需提供至少一份类似业绩;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施工企业在本地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执行。
4.领取招标文件
4.1请于2017年08月23日至2017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14日13:30时;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联系人:郝磊 电话:0431- 887960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邮编:130012 联系人:常延浩
电话:0431-85112321-802 传真:0431-8511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