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已由 汉中市发改局以 汉发改规划 [2017]399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及项目法人为 陕西省水务集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省 水利 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实际和技术要求,将略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一个施工标项,分别进行工程招标工作。监理标项的主要内容为略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中间水池、微絮凝反应池、纤维转盘过滤等三个处理设施;新建污泥高温好氧发酵处理系统1套,污泥好氧发酵厂房,配套完善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资质,具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经验,企业资信、财务良好。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资信,财务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在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水务集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二路2号
联系人:李满文 巨楠
电 话:029-61820266 029-61820227
邮政编码:710075
招标监督单位: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29-6182012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联系人:周卓 朱嘉伟
电 话:029-87449226
邮政编码:71000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