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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征天水厂食品级盐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受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征天水厂食品级盐酸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估算总采购金额约3.6万元。本次采购内容为: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征天水厂2017年度生产所需食品级盐酸约3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必须持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盐酸)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以及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具有符合危化品运输规定的车辆驾驶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件);

  3、2016年以来省级或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

  4、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22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镇街部门交易信息/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六、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理商参加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2、投标产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产品检测报告(需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产品质量要求的)。

  3、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

  4、2017年8月10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5、运输车辆行驶证、驾驶证、押运员证(此类证件允许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1万元。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19530101040002193,备注款项用途: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7年10月10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环城东路968号10楼1002室)。

  十、业务咨询: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郑 莉 联系电话:87377826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傅伟芳;联系电话:0575-87385809、87111005(传真)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二○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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