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崇阳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佳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CYCGZB2017105
2、采购项目名称:崇阳县明春供水公司资产审计清查服务采购
3、采购内容:中介机构对崇阳县明春供水公司(以下简称“供水公司”)进行综合评估、出具报告。评估报告清单有以下六个内容组成,即:一、对供水公司整体资产及经营状况的评估;二、摸清供水公司员工已买断及在岗员工安置情况;三、对供水公司水质评估;四、对供水公司目前可能存在的问题分析调查;五、城镇居民对供水公司服务满意度评估;六、其它情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工期:1个月
5、采购服务预算价:40万元。超过或等于作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还须同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需具有财务审计资质、资产评估资质、水质评估资质;或联合体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公司(牵头人)(联合资产评估资质、水质评估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5)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如是联合体的就提供所有单位和法人查询证明)。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14日8时30分起登录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左下角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上午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四楼开标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牵头人)。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10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佳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15972387838 电 话:18972833290
联系地址:崇阳县建筑大厦8楼 联系地址:崇阳县天城镇四季花城南门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