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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服务资格(第二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服务资格(第二批)(项目编号:BJPS-2017-JT-NCB-SC-0079),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总资产495亿元,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之一,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北京排水集团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在做好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特许经营外,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等。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分公司(以下简称“污泥分公司”)利用污泥堆肥产品和热水解产品在林地内开展污泥资源化利用,即林间施肥项目。本次采购内容为:对该项目进行整体采购,预计年污泥产成品总产量约为50万吨/年,建立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服务商资格库。

  污泥资源化项目所用的污泥产成品由污泥分公司指定的处置点(中转站)负责提供并运输到中标人提供的地块,中标人在其提供的地块内开展林间施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摊撒、平铺及翻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优良的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制度;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须与项目实际内容相符,如:养护、绿化工程、污泥处置等;

  (8) 投标人向当地镇(含)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在其辖区内利用污泥产成品开展林间施肥项目的函件;

  (9) 当地镇(含)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投标人在其辖区内利用污泥产成品进行林间施肥项目的函件;

  (10) 当地镇(含)以上人民政府盖章确认的同意投标人利用污泥产成品进行林间施肥项目的林地平面图或相应土地使用证(土地性质:林地);

  (11)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请利用污泥产成品进行林间施肥项目的函件;

  (12) 投标人利用污泥产成品进行林间施肥项目所用林地面积不少于3亩。

  (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第(8)(9)(11)款要求的函件须按固定格式提供,具体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不收取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将标书费和邮寄费(如需邮寄)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4.3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持:

  4.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备注: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须加盖公章)。

  4.3.3 标书费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

  4.3.4 标书费发票开具填报信息(须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详见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通知”栏《关于开具标书费发票的通知》。

  4.4 邮购招标文件须知:彩色扫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所须资料、汇款证明和邮寄信息(地址、收件人、邮编、电话),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caigou@bdc.cn),并联系招标文件售卖人,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按预留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以快递方式发出。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遗失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10室)。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保证金应单独提交,无需密封,在投标截止期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未完成“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02室)

  邮编:100077

  联系人:商女士

  电话:010-67565038-201

  招标文件售卖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10-67565038-208

  电子邮件:caigou@bdc.cn

  网址:http:www.bdc.cn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招标监督:段女士

  电话:010-88388815

  传真:010-88386666-6512

  电子邮件:jiwe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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