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塔城市自来水公司三水厂1.5万吨/日加氯消毒建设项目经塔城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塔市发改投资【2017】222号),招标人为新疆塔城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处理1.5万吨/日自来水
2.2项目地点:塔城市自来水公司院内
2.3招标内容:加氯消毒设备购置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
3.2拟供货物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能够提供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经销商须取得产品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经销商须提供产品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4.2购买时间: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4.3购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4.4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塔城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塔城市文化路山水巷
联 系 人:熊伟
联系电话:0901-6267419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联 系 人:王文生 谭凯
联系电话、传真:0991-2695578 0991-267031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
行 号:102881001511
帐 号:300201510902494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