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采购方式:询价
1.2采购项目内容:宾馆污水排放设备(详见询价文件)
1.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A包:塞罕坝宾馆排污设备采购
B包:塞北天宾馆排污设备采购
C包:金天盛宾馆排污设备采购
1.5采购金额: A包:塞罕坝宾馆排污设备采购
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超出此报价为无效投标。
B包:塞北天宾馆排污设备采购
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超出此报价为无效投标。
C包:金天盛宾馆排污设备采购
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超出此报价为无效投标。
1.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1.7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货完毕。
1.8简要技术要求:合格(详见询价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厂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3 由厂家直接参与投标且污水排放标准达到GB18918-2002一级及以上;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检察院开据)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2.6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万华小区D-9-1602
联系人:李宝功(13363141991)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于开标当日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于密封袋中)
投标保证金:A包:4000.00元 B包:4000.00元 C包: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备注:(1)缴纳时须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核对。
(2)划分标段的项目且潜在供应商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缴
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9月25日 09:30,开标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万华小区D-9-1602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
采购人地址: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
联系人及电话:赵明阳、1393141515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久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万华小区D-9-16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宝功 1336314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