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受略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其略阳县环境保护局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安装工程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阳县环境保护局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采HW(2017)045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略阳县电厂路中段
联系人:纪鹏飞 联系方式:0916-4833096
四、采购单位和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单位:略阳县车务段院内
联 系 人:王 伟 联系方式:0916-4832319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询价单
预算金额:16.52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付款方式:合同中具体约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资质审查时间:2017年9月20日工作时间在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307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询价单,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登记并提供资质审查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资质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307室报名。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六、询价单领取:
1、询价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工作时间领取询价单。询价时间2017年9月21日下午14时30分。
2、询价地点: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5楼509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