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辽阳县水资源管理局委托,对该单位穆家镇曾家村饮水工程管材采购项目(LYXZFCGXJ—20170918-1)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穆家镇曾家村饮水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蓝色PE100管材及PPR管材
应符合国家《给水用高密度聚氧乙烯》(HDPE)管材》(GB/T13663-2000)标准 |
|
22189.29 | |
1 |
∮110mm自动反冲洗管/1.0Mpa |
m |
230.00 |
2 |
∮90mm/1.0Mpa |
m |
1055.25 |
3 |
∮75mm/1.25Mpa |
m |
2072.70 |
4 |
∮63mm/1.25Mpa |
m |
395.85 |
5 |
∮50mm/1.6Mpa |
m |
445.20 |
6 |
∮40mm/1.6Mpa |
m |
2675.40 |
7 |
∮32mm/1.6Mpa |
m |
9307.20 |
8 |
入户PPR管∮20?-1.6Mpa |
m |
6007.69 |
3. 采购预算:16.26万元
4.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供货完毕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最终合格供应商以询价文件资质要求为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含相应生产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字);
6.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 报名企业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的2016-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供货企业资格评选确定的20家企业之内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携带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到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采购部报名。报名同时对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报价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见询价文件。
递交报价文件及报价地点: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部,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采购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系方式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孙 维
联系电话:0419-7373198 传真:0419-7373198
邮编:111200
地址:辽阳县首山镇辽鞍路(审计局二楼)
辽阳县水资源管理局
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