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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丹江口市城区沙沟河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丹江口市城区沙沟河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城区沙沟河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已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市政府(丹政函[2016]45号)批准并下达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授权主体为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经授权丹江口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为项目实施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丹江口市城区沙沟河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

  2.2招标编号:DJKDHC2017003

  2.3项目概况:丹江口市城区沙沟河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建设地点为丹江口市土坝至汉江河边沙沟河流域。建设内容为:1、沙沟河污水治理工程:沙沟河新建,改造污水管道42km,其中:主管道:12.93km,支管道29.07km。主要实施清淤、排水管道铺设及改造、道路恢复及绿化工程;2、绿化景观工程:对沙沟河净乐湖以下,沿丹赵路以东,穿过工厂、学校、居民稠密区及铁路和机关单位全长5.11km的城市重要线型开放空间,采用自然化的本底将水生植物串联起来,用连续的步道创造大量亲水、赏水空间,用渐变而统一的桥梁连接两岸,在恢复河道自然基质的基础上,为市民提供一个连续的游憩场所。

  2.4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24670.99万元。最终投资以经审计的竣工结算金额为准。

  2.5项目实施周期:本项目周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2017年至2018年),运营期8年(2019年至2026年)。合作期限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丹江口市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

  2.6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PPP的模式建设。

  3.采购需求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选社会资本,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成立项目公司,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5%,其中:政府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20%,中选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80%。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包括: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移交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3)投标人可以为单一法人,也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需为独立法人,联合体两家以上成员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5)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投标人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2016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且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值;2014、2015、2016三年连续均为盈利(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项要求);

  (6)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营业范围需包括园林绿化工程且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8)项目负责人、公司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本公司2017年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9)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承建过1项2亿元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类的施工业绩(以单个项目或项目包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9月19日08:30时至2017年9月 25日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若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牵头方);(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牵头人的出资比例不低于社会资本出资总额的50%】。

  6.2售价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6.3其他

  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12日15时30分止,地点为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评标二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江口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13597882566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867193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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