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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鄢陵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8-14、16-22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鄢陵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鄢发改[2017]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鄢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鄢陵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招标编号:YLZFCG201709182-G;

  项目编号:Y2017GZ185-8-14、16-22

  2.3项目概况:鄢陵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11个乡镇38个供水厂巩固提升,其中陶城镇9个供水厂;南坞镇3个供水厂;马栏镇4个供水厂;马坊乡1个供水厂;彭店镇2个供水厂;张桥镇2个供水厂;望田镇4个供水厂;只乐镇5个供水厂;大马镇3个供水厂;陈化店镇2个供水厂;柏梁镇3个供水厂。

  2.4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共划分为2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8-14、16-22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

项目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

第8标段

陶城镇(陶北供水厂、陶南供水厂、坡冯供水厂、追岗供水厂、代张供水厂)建筑物构筑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维修)管理房、道路、围墙及其附属物建设。

1250058.60

2

第9标段

陶城镇(三岗、明理、郜庄、十室供水厂)、田庄水厂、程庄水厂巩固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维修)管理房、道路、围墙及其附属物建设。

1226753.77

3

第10标段

马栏镇(岗口、金汇区供水厂)、马坊乡卜岗供水厂、马栏镇(马栏、西章甫供水厂)、彭店镇中心供水厂、望田镇(望田南村水厂、大王庄水厂、靳屯水厂)巩固提升工程;新建(维修)管理房、道路、围墙及其附属物建设。

1128626.47

4

第11标段

只乐镇(野岗水厂、崔庄水厂)、大马镇(任营、坡田、陈寨供水厂)、陈化店(河张、所村水厂)巩固提升工程;新建(维修)管理房、道路、围墙及其附属物建设。

1107397.61

5

第12标段

陶城镇(陶北供水厂、陶南供水厂、坡冯供水厂、追岗供水厂、代张供水厂、三岗、明理、郜庄)、南坞镇(杨树湾供水厂、田庄、程庄供水厂)管沟土方工程;

775453.39

6

第13标段

马栏镇(岗口、金汇区供水厂)、马坊乡卜岗供水厂、马栏镇(马栏、西章甫供水厂)、彭店镇(中心供水厂、田岗供水厂)、张桥镇(张北供水站、张桥中心水厂)管沟土方工程;

904031.67

7

第14标段

望田镇(望田南村水厂、大王庄水厂、杜村营水厂)、只乐镇(野岗水厂、崔庄水厂)、大马镇(任营。坡田、陈寨供水厂)、陈化店镇(黄龙社区、姚家、党岗供水厂)管沟土方工程;

903013.42

8

第16标段

陶城镇(陶北供水厂、陶南供水厂、坡冯供水厂、代张供水厂)、马栏镇(岗口供水厂、金汇区供水厂)智能表采购及安装工程;

1531250.00

9

第17标段

马坊乡(卜岗供水厂)、只乐镇野岗水厂、大马镇(任营水厂、陈寨供水厂)、陈化店镇河张水厂智能表采购及安装工程;

1404830.00

10

第18标段

项目所包含全部的水源地保护标识牌、办公用品、成品水表池等采购及安装工程;

617247.96

11

第19标段

项目所包含全部的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设备、水质化验室办公用品供货及安装工程;

721200.00

12

第20标段

项目所包含全部的变压器、智能配电箱、高压架空电缆采购及安装工程;

1727500.00

13

第21标段

项目所包含全部的压力罐及基础采购及安装工程;

1753667.36

14

第22标段

项目所包含全部的供水及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010350.00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75日历天/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8标段至第11标段: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第12标段至第14标段: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第16标段至17标段: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第18标段: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第19标段: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本项目所采购便携式多功能检测箱含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光度计或比色计、便携式浊度仪、便携式微生物培养箱等,对列入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设备需提供计量证书。(厂家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鲜章)。

  (3)投标人须出具所投产品技术参数、资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若发现有造假现象的,将承担一切不良后果)

  (4)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第20标段: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第21标段: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须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4)须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饮水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第22标段: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水泵生产企业。

  (2)产品应经省级及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3)须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饮水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5)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每个投标企业只能投报鄢陵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23标段)其中一个标段。注:以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名单为准,如有公司重复缴纳及缴纳两个标段以上的,取消该公司所有投标、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均可参与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报名;详情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报名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上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七、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机构:鄢陵县水务局

  地 址:鄢陵县站前街195号

  电 话:0374—2708199

  招标人:鄢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鄢陵县站前街

  联系人:樊女士

  电 话:0374-6034666

  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楼豫水大厦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569917698

  特别提示: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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