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县中医院新建门诊病房楼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二标段:义县中医院新建门诊病房楼一体化地埋污水处理设备系统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项目业主为义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义县中医院新建门诊病房楼一体化地埋污水处理设备系统项目;
2.2 建设地点:义县中医院。
2.3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交货完成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6招标范围:污水处理设备系统交货、安装、调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若供应商为经营商时需提供厂家授权。
3.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不是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县中医院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416-2761953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0416-3585286
传 真:0416-359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