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
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17/09/19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安州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 |
变更内容 |
安州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二详细评审第2.2.4(1)条施工单位(本项目牵头人)综合实力中 施工单位人员配备(满分9分):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中级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满分3分)。 变更为: 施工单位人员配备(满分10分):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中级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满分2分)。
二、本项目《发包人要求》中,由于工艺部分要求有误,现更正后重新上传《发包人要求》,请各投标人以本次补遗附件上传的《发包人要求》为准。
三、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人: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2017年 9 月 21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