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土石方工程(招标编号:鼎招2017(127)号、鼎交易2017(247)号、中乾【闽2017】16号)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7)J030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固废处置中心南侧(龙安开发区涵头自然村山后)85亩山地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6083.4379平方米(生产、管理区用地面积20625.192平方米,填埋场用地面积35358.245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501.9平方米,围墙1200m,建设一栋3层办公楼,两栋3层固化车间,一栋1层仓库,一座污水处理站及消防水池等相关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本项目主要通过建设集收运、贮存、稳定/固化处理、安全填埋为一体的综合性处理处置中心。本期项目稳定化/固化建设规模0.5万吨/年,安全填埋场库容为15.5万m3,甲类危废收储仓库5000吨/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工程的所有场平土石方,以本项目地块红线内按等高线地形图所测量的土石方量(山体方量)包干结算(详见现场,所有清淤换填、余方弃运、场内转运、施工车道等,含措施费,均不计量计价)。填方土石方工程量均不计价。厂区基础石方爆破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含爆破报批手续办理)以及清渣等工作。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076.8259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个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地方信用评价分(含法人到场5分)×30%。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为市政类且不得低于60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文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具有1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1000万元以上的土方工程项目。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线相关事宜的通知(宁公共资源〔2017〕26号)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 打开。但投标人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25日至2017年 9 月29日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到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签到领取招标文件收据。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电子评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为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按规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 2017年 10 月18日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1.1.网上投标操作见办事指南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400-850-3300。
7.1.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上传至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的内容相同,用光盘刻录,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并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到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签到,并同时提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1.3.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3.尚未办理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宁德市公共资源易网。
7.4.除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外,投标人还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龙华小区1-4号201室
电话:0591-87868172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二号郦景阳光1号楼305室
电话:0593-2090799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监管部门:福鼎市住建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
联系电话:0593-7818220 、0593-219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