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园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清开发改(2015)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园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园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3-3483288
地址:清远市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0313
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763-3665532
三、建设地点:清远高新区百嘉科技创新园
四、项目概况:新建及改造d800-d1650雨水管道约560米;改造污水管道约4760米,清疏污水管道约4260米。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定:2414.8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估算价2319.15万元(含暂列金10%,210.83万元);勘察费暂定估算价35.87万元,设计费暂定估算价59.78万元;】。对勘察、设计费及建安费进行下浮率报价,最终以财政审定价按实结算。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借贷方式筹集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2.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建造师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
4、在本项目公告前投标人已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5、提供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在本项目公告日期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书原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副本为完整复制的复印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以上1、和4、5项资料,(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63-3483288
地 址:清远市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十五、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招标文件编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同时缴纳500元作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如不缴交则不予受理该单位的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763-348328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0313
相关附件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