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来县塔子城镇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中共泰来县委办公室和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泰办发【2017】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泰来县塔子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塔子城镇
2.规 模:新建工程23个屯,新打井10眼,安装水处理设备10套,新建管网23处;改造工程1个屯,新打井1眼,安装安装水处理设备1套,管网入户1个屯。
3.计划工期: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6月30日,工期251日历天。
4.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刘海屯、捌把山屯、马洪君屯、刘德新屯、王洪禄屯、两井子屯、于洪禄屯、贫困户散户入户部分。
第二标段:天津字屯、刘德老屯、朱家围子屯、小八阁屯、跃进屯、贫困户散户入户部分。
第三标段:秦家屯、刘建理屯、高振生窝栅屯、郝家屯、良种场屯、周家围子屯、塔子城屯、贫困户散户入户部分。
第四标段:王乃轩屯、后窝棚屯、关家屯、张国恩屯、前窝棚屯、贫困户散户入户部分。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保证本项目连续施工的财务保障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
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本人(建造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经理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取消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投标申请人可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齐齐哈尔-泰来县-采购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开标当日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来县塔子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5号赫时大厦5层
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13074591079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