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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厂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谷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厂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谷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厂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项目编号:0686-1540011L086T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琪

  项目联系电话:010-65005503转8021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

  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大街57号

  联系方式:董春雨,电话:010-899954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琪,电话:010-65005503转802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403室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平谷区东高村镇南宅村村南,项目占地面积4.3公顷。

  本项目污泥无害化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近期100m3/d(含水率80%),远期285m3/d。

  项目类型和建设工期: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合作期限21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20年。

  招标范围: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履行业主职责,负责建造、运营、维护等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7.1.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实体,或独立法人实体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机构,且合法续存,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7.2. 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7.3.投标人具有一个或以上污泥等固废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营业绩。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5.资信情况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8.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以投标报名时间为准)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8)投标文件应明确联合体中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和主要人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210.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09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北京市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配楼四层开标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联合体投标意向书(购买招标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上述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并均需交验原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非施工单位可不提供(2)、(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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