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已由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吉发改审批字[20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
2.2建设地址:吉县吉昌镇桥南村
2.3建设规模:渗滤液处理规模75m3/d。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调节池、UASB厌氧池、A/0反应池、沉淀池、外置式MBR反应器、纳滤、反渗透、清水池、污泥池等;2、新建渗滤液处理车间、垃圾覆盖取土点、洗车间、卸料平台;3、检测井取水点及室外配套设施;4、道路硬化3600平方米、新建排水渠500米;5、场区电网改造工程;6、供水管网铺装工程。
2.4计划投资:604.82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吉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 27日至2017年 10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时须提供:(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本工程的建造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5)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9)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10)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建造师)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 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15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150357952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志伟
电 话:13593513247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