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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东海污水厂尾水综合利用管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泉建招字【2017】159号的泉州市东海污水厂尾水综合利用管道工程设计招标已由市发改委以泉发改审【2017】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泉州市东海污水厂尾水综合利用管道工程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泉州市东海片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连续缠绕玻璃钢管道总长29202米,中水取水点42座;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5787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含初步设计及概算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和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

  2.6. 内容:根据《泉州市中心市区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及周边再生水用水需求,本次结合东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由东海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负责水质达标及中水回用水泵房建设,至污水处理厂围墙处;本工程自污水处理厂围墙开始衔接,沿区内主干道,建设中水回用管道,衔接沿线绿化喷灌管道系统,并沿线设置中水取水口,作为道路洒水车取水口,并推广周边建筑工地杂用水取中水。在柯石排洪渠、东梅排洪渠、彩虹沟三条现状排洪渠设置生态补水点,在师院景观湖和桂屿公园水体设置湖泊生态补水点,增强水系的流动性和景观水需求;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7 年 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给排水专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公用设备注册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3.5. 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09时00分至 2017年10月13日17 时30分通过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 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0元(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985625;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天的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或以银行保函形式现场递交(应注明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账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①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号:152710152200001448

  ②开户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账号:0000008140501012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2017159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7年11月07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准)暂定为 44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7.52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0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0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2层,邮编:362000;

  电话:13559507788,传真: / ;

  联系人: 杨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驻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西街奇龙物流大厦821室,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985625 传真: / ;

  联系人: 王志英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帐 号:0000008140501012;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

  电话:0595-22135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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