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穗发改[2017]748号、穗水规划[2017]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分别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工程)和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工程),污水治理工程为100%财政资金,供水管网工程为100%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新科村、望岗村、石马村、平沙村、张村、潭村。
2.2 计划工期:工程工期为2017年 10月至 2017年 12月 31日。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分两部分:(1)污水治理工程部分包括:①新科村包括新科片区和萝岗片区,其中新科片区,新建DN100~d800污水管道313.651km(含雨污分流立管191.840km);罗岗片区,新建DN100~d800污水管道315.102km(含雨污分流立管191.960km);②望岗村,望岗村新建DN100~D800污水管道约448.465km(含雨污分流立管约282.680km);③石马村,新建DN100立管184.8km,新建d150~d500污水管道115.79km;④平沙村,新建DN100立管129.2km,新建DN150~d500污水管道73.60km;⑤ 张村,新建DN100立管36.4km,新建DN150~d800污水管道34.11km; ⑥潭村,新建DN100立管82.2km,新建DN150~d800污水管道58.24km。工程总投资约70167.17万元。
(2)供水管网工程部分包括:①新科村包括新科片区和萝岗片区,其中新科片区,新建DN20~DN600给水管道长度约为90.154km。新建水表DN20~DN50约4796个,新建消火栓约189个;罗岗片区,新建DN20~DN600给水管道长度约为101.527km。新建水表DN20~DN50约4799个,新建消火栓约251个;②望岗村,新建DN100~DN400供水管道约127.317km,新建水表DN20~DN50约7067个,新建消火栓约252个;③石马村,新建DN15~DN300供水管道约124.712km,新建消火栓约176个;④平沙村,新建DN15~DN400供水管道约59.982km,新建消火栓约50个。工程总投资约24005.75万元。
监理内容:本工程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和供水管网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4监理服务期包括: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意见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
4.2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单独提交原件二份,单独提交。请各投标申请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要求提供本招标公告第3.1-3.3点所要求的资料。
注: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持有上述①、②、③资料一式二份,自行装订成册(注明单独提交原件的除外);资料每页加盖法人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均须在报名时进行现场核查。
4.3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4.4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4.5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电话:020-86179098。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诚信评价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所需的投标人诚信评价得分取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网址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公布的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监理-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综合评价分按40分计算。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617909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冼工 联系电话:1368222934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3650095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