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一、现对招标编号为“XSCGSS2017367S”,项目名称为“钢塑管材及管件采购”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3页、五、投标资格要求:2、“本项目仅限制造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改为:“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管材管件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若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中标后须由代理商或经销商、制造商、采购人三方共同签订合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一方必须为制造商)。”。
2、本项目原定于2017年10月20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开标,现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到2017年10月23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提交样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到2017年10月2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顺延到2017年10月2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顺延到2017年10月1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
3、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蒋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15980088857。
特此通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