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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博罗县龙华镇3万吨自来水厂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博罗县龙华镇3万吨自来水厂项目经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博府发改函[2017]126号文)批准立项,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博罗县龙华镇3万吨自来水厂项目勘察设计

  (二)建设单位:博罗县龙华镇人民镇府

  (三)建设地点:博罗县龙华镇

  (四)工程规模:博罗县龙华镇3万吨自来水厂项目,新建一座净水厂,用地面积12253㎡,处理规模为3.0×10000m3/d,包括常规处理、污泥处理及相应的变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和水厂总平面布置等。(主要工程建(构)筑物包括吸水井、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投药加氯间、PAC调制池、滤池间、V形滤池、反冲洗澄清池、清水池、污泥脱水池、送水泵房、吸水井、综合楼等附属设施及绿化等建设。)

  (五)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4376.6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3227.44万元。具体以相关批复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范围包含工程勘察、项目方案修改和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服务;

  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地质勘察及各种专业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节能、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及各专项设计等)。

  (七)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工程勘察测量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要求开展,勘察测量成果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八)工程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和设计;方案确定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勘察测量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测量成果文件。

  (九)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勘察35.50万元、设计101.78万元(最终设计费以财政局审定的预算价计取)

  (十)资金来源:由博罗县龙华镇人民镇府筹措解决。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没有被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罚期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设计资质和2.2勘察资质的要求: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超过两家,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4.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6、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开标出场均由牵头单位实施。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7 万元(按本工程勘察设计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主办方基本账户转出。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计付的同期存款利息及银行扣除的手续费用);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计付的同期存款利息及银行扣除的手续费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递交。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所长 联系电话:0752-6898300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5602629830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电话:0752-6737103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备注:若是联合体报名,投标报名回执表必须加盖;联合体双方公章。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博罗县龙华镇3万吨自来水厂项目勘察设计 工程编号 博公易建01设【2017】018
报名开始时间 2017-10-10 08:3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7-10-16 17:0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7-10-10 08: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17-10-16 17:0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17-10-18 17:0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17-10-20 17: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7-11-02 17:0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2017-11-02 17:00:00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7-11-03 08: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11-03 09:30:00
开标时间 2017-11-03 09:30:00 开标地点 1号开标室(博罗分中心)
评标时间 2017-11-03 09:30:00 评标地点 2号评标室(博罗分中心)

  相关附件:博罗县龙华镇3万吨自来水厂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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