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象山县定塘镇葫芦门村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定塘镇葫芦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由县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山县定塘镇葫芦门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100吨一体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工程造价:约42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或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报名携带证件:(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前的为无效。
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1.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抽取15家入围参加投标。
2.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3.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地点: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兴路7-1 303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形式2: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年度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
6.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2 日 17:00 时止(节假日除外),地点: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兴路7-1 303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定塘镇葫芦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定塘镇葫芦门村 地 址:汇兴路7-1 303室
联 系 人: 郑高方 联 系 人:欧雨
电 话: 13777950555 电 话:0574-65722900
传 真: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