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新绛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工环字[2017]1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运城市驻新绛县煤化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绛县煤化园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2.2 项目编号:E14080001591720792501
2.3 建设地点:新绛县三泉镇北平原村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排污管道建设,铺设污水管线总长度为5192.1米
2.5 投 资 额:总投资402.7万元,本次招标投资 308.642412 万元
2.6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开标时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进入招投标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10 月 16 日08时00分起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E14080001591720792501)。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运城市驻新绛县煤化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绛县城北临夏线5公里处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财富大厦1单元1102室(市中级法院对面)
邮 编:043100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835271472 电 话:0359-20209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unchengjingche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