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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宾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宾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经宾住建复(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宾川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为主,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宾川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内

  2.2建设内容:扩建日处理0.5万立方的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配套设备,完善厂区相关设施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证书年检结论为合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报名方式

  5.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 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宾川县地方税务局旁)。

  5.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工(18382175925)。

  5.4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交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以上证书原件提交报名审验的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项目经理(建造师)人选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5.5资格预审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资格预审文件费100元/套。

  招标单位:宾川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杨亚雄

  联系电话:0872-7140894

  地 址: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9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林立伟

  联系电话:18382175925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21F

  二○一七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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