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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费化学药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受阳泉市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其污水处理运行费化学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ZFS公-2017-128

  2.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包,采购乙酸钠200吨。(详细货物明细、数量、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约700000元。

  3、参加招标的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加招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6.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

  7.阳泉市污水处理厂联系人及电话:王永辉13935301346地址:阳泉市平安路东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岳世芳魏江0353-4061200-807

  8.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8:30—9:00(逾期送达拒收)

  9.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

  10.开标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阳泉广播电视大学五层)

  1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对参加谈判的单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需同时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2.参加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涵盖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营业范围;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有效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6)开户许可证(原件);7)提供2017年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社保部门出具发票)及2017年近三个月企业纳税凭证(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原件);8)2016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9)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10)提供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11)如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近三年业绩合同(原件);12)其它相关证件。

  注: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无需提供第13项4)—5)证件。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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